电子烟烟弹可以带着出国吗?“电子烟不是烟,是一种新型烟草制品,是通过尼古丁替代卷烟的方式,让吸烟者产生愉悦感,从而达到戒烟的目的。”上海市公安局浦东东分局对外发布消息称,近日,该局破获一起特大非法经营电子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名,查获涉案电子烟成品、半成品共计3000余盒,以及大量装材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警方提醒,市民购买电子烟时,应通过正规渠道购买,切勿轻信网络销售的电子烟产品。
来源:西部网-陕西新闻网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记者 晋秦)现在,一些人热衷于购买进口商品,海外代购这个行业也是应运而生,而这些做代购的人里面有一部分就是出国留学人员。最近,西安海关破获了一起利用邮递渠道走私电子烟弹进境案,共查获万宝路牌电子烟弹11条。
10月25日,记者从西安海关缉私局了解到,前不久,西安海关驻邮局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对当天的国际邮件依次进行过机查验时,发现了一个可疑包裹。
西安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副主任张文彦:“当时在查验这个邮件的时候,根据图像分析,是比较规则的图像,可能是电子产品,但是根据电单,我们发现她的申报是饼干,巧克力,等等,这明显和图像是不相符的,所以我们工作人员打开箱彻查以后,发现有11条电子烟弹。我们现场就将这件邮件交给相关部门做进一步调查。”
西安海关缉私局调研员朱江:“邮办处将可疑包裹交给我局后,我局根据包裹上的收货地址,通知收件人徐某来我局进行调查,通过调查发现,徐某的女儿在日本留学,她通过代购的形式,向国内发放邮件。”
经民警调查发现,从2018年6月1号到8月9号,徐某的女儿向国内发运包裹共50个,走私电子烟弹450条、药品和其它物品2000件,初估涉税15到20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徐某、马某已被警方刑拘,徐某的女儿被警方实行边境控制。
西安海关缉私局调研员朱江:“根据中国海关规定,进出境旅客可以免税携带香烟200支,雪茄50支,白酒两瓶,超出限量的应当向海关如实申报,由海关依法酌情处理。”
除此之外,通过邮递渠道邮递个人物品海关按照自用、合理数量进行验放。个人邮递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应征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税款超过人民币50元的则需要全额征收进境物品进口税。国家规定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外。如果是伪报物品的,西安海关将依据中国《海关法》的相关规定,对货物进行没收,并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