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电子烟雾化器厂家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市场上销售的电子烟雾化器进行检测,发现部分电子烟雾化器存在安全隐患。
为保障消费者权益,现将抽检结果公示如情况如下:一、标称深圳市天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地电子烟雾化器”,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为0.04g/100g,标准值为≤0.5g/100g,经检验超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二、标称深圳市天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地电子烟雾化器,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为0.37g/100g,经检验超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三、标称深圳市天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地电子烟雾化器,过氧化值(以脂肪肪计)检验值为0.72g/100g,经检验超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四、标称深圳市天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地电子烟雾化器,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值为0.36g/100g,经检验超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五、标称深圳市天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地电子烟雾化器,二氧化碳吸入器”,经检验值为0.06g/100g,经检验超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六、标称深圳市天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地电子烟雾化化电子雾化器”,经检验值为0.06g/100g,经检验超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七、标称深圳市天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地电子烟雾化化电子产品”,经检验值为0.06g/100g,经检验超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
八、标称深圳市天地电子有限公司生产的“天地电子烟雾化电子产品”经检验值为0.06g/100g,经检验超标,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