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0日消息,蓝洞在整理近期有关电子烟信息的时候发现,各地在近半年内陆续发生了多起因盗窃电子烟被判刑的案件,我们对这些已经判决的案件进行了信息梳理。
这类案件一般都是按照盗窃罪来判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由此可以看出,电子烟是属于有明确定价标准的「个人财物」。
从法律规定来看,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我们来看看下面这些偷盗电子烟的案件。
一、快递员盗窃包含电子烟在内的快递
案件情况:被告人张X帅于2020年10月12日起被福州及时雨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福建省闽侯县上街镇高速物流园申通快递公司工作。被告人张小帅自2020年10月底至2020年11月21日间,在快递分流车间从事快递分拣、扫描工作时,先后五次秘密将六件他人快递拿回住处。五次窃取六件物品分别为:两双耐克板鞋、一个电子烟嘴、一个有线耳机、一包内装两颗米粒大小的类似翡翠物品、一件羽绒服。上述被盗物品经闽侯县价格认证中心文书认定,壹双标识为耐克品牌的白色鞋子认定价格为人民币229元;贰颗葫芦状首饰,认定价格为人民币490元;壹双标识为耐克品牌的白色鞋子认定价格为人民币270元;壹副有线白色耳机认定价格为人民币13.8元;壹个RERLX(悦刻)电子烟雾化弹油认定价格为人民币75元;壹件白色羽绒服认定价格为199元;总计价值为人民币1276.8元。
判决结果:被告人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二、盗窃电子烟专卖店,涉案6250元
案件情况: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20年8月10日00时许,被告人刘X超在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悦刻电子烟店,徒手将该店的三个黑色柜子的柜门锁头毁坏,并将放在柜子内的电子烟等物品盗走。经盘锦市兴隆台区高质量发展服务中心认定,被盗的电子烟等物品价值为人民币6250元。经辽宁省精神卫生中心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刘志超为中度精神发育迟滞,作案时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2020年8月10日,盘锦市公安局兴隆台分局兴盛派出所民警在盘锦市兴隆台区悦刻电子烟店,将被告人刘志超抓捕到案,到案后,被告人刘志超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盗物品现已全部发还被害人。
判决结果:被告人刘X超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三、盗窃便利蜂超市电子烟等产品
案件情况:2020年1月22日15时许,被告人苏×在天津市南开区××大厦便利蜂超市,趁店员不备,盗走小悦刻电子烟西瓜味3个,冰棍味2个,绿豆味5个。经天津市河西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390元。
2020年2月17日9时40分许、2月18日9时30分许,被告人苏×先后在天津市河西区××路××大厦××商便利蜂超市,趁店员不备,盗走徕米电子烟2个,电子烟烟弹9个。经天津市河西区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被盗物品价值人民币559元。
判决结果:被告人苏×犯盗窃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四、收购盗窃的电子烟被判刑
案件情况:1、2020年8月4日,被告人谢X涛在洛阳市涧西区万达广场室外步行街其摊位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李某(未成年人)、梁某(未成年人)在洛阳市洛龙区泉舜购物广场周某经营的悦刻电子烟商铺内盗窃的悦刻牌电子烟产品,并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给李某、梁某共计5140元。
2、2020年8月8日,被告人谢X涛在洛阳市涧西区万达广场室外步行街其摊位处,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收购李某等人在郑州市金水区丹尼斯大卫城悦刻电子烟商铺盗窃的悦刻牌电子烟产品,并通过支付宝、微信支付给李某共计8040元。
判决结果:被告人谢X涛明知是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违法所得8040元予以追缴。
五、盗窃电子烟商店
案件情况:2020年4月18日凌晨4时许,被告人蒲X伙同麦文(另案处理)窜至被害人詹某经营的中山市某电子烟店,盗得RELX悦刻电子烟烟弹35盒(价值人民币3150元)、RELX悦刻电子烟套装4套(价值人民币1160元)以及现金人民币1939元,得手后逃离现场。
判决结果:被告人蒲X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六、罗森便利店多次盗窃电子烟及烟弹
#p#分页标题#e#案件情况:2020年5月中旬至6月9日期间,被告人赵某伙同廖某某、王某某(另案处理)分别在本区卫零路XXX号、卫清西路XXX号、板桥西路XXX号罗森便利店多次盗窃电子烟及烟弹,共计窃得未知MINI即抛型雾化蒸汽烟20根、小悦刻雾化烟3根、悦刻relx雾化烟弹盒装4盒、悦刻RELX雾化烟弹单颗装4个。经鉴定,上述物品价值共计人民币1,583元。
判决结果:被告人赵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七、偷文化公司投影仪和电子烟
案件情况:2020年6月17日,被告人金X捷、吴X卿经预谋,至本市长宁区长宁路XXX弄XXX号XXX室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窃得价值人民币1,422元的天猫魔屏投影机1台、共计价值人民币1,482元的“小悦刻”牌电子烟38支。
判决结果:一、被告人金文捷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二、被告人吴晶卿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八、顺走电子烟专卖店快递
案件情况:2020年5月30日10时许,被告人林X在本市白云区黄石街黄石东路XX号某某广场二楼冯某某经营的“RELX专营店”档口处,盗得冯放于该处共计装有“RELX悦刻”牌电子雾化烟弹177盒的快递2件,后携赃逃离现场。6月2日13时许,公安人员在林琳的居住处将其抓获,当场缴获上述电子雾化烟弹175盒并发还被害人。经鉴定,上述缴获的电子雾化烟弹共计价值人民币9625元。林琳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判决结果:被告人林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
九、坐飞机安检时顺走其他人电子烟
案件情况:2019年11月11日18时许,被告人吴某由呼和浩特白塔国际机场乘坐G52706航班前往重庆,在安检K通道接受安全检查时,将被害人斯某过检后放置在安检工作台上的“草果X”手机一部(价值人民币2900元)、REXL悦刻牌电子烟一支(价值人民币197元)及贵烟半盒(无法估价)盗走。案发后,被盗物品已扣押并返还被害人斯某。
判决结果:被告人吴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十、进顺丰库房偷快递
案件情况:2019年8月2日凌晨,被告人黄X华在本市石景山区双峪路65-2号北京顺丰速运有限公司苹果园站快递存储库房内,趁无人之机,盗窃库房内放置的快递包裹若干,其中盗窃华为荣耀V20移动电话1部(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099元),盗窃如新艾蒲草本护理洗发水2瓶(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40元),盗窃如新肌肤修护精华露1瓶(经鉴定价值人民币345元),盗窃RELX悦刻电子烟烟油1盒(经鉴定价值人民币99元),盗窃清宫寿桃丸1盒,可鉴定物品共价值人民币2783元。案发后,上述赃物均已起获并扣押于公安机关。
判决结果:被告人黄X华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两千元。
蓝洞点评:
没想到小小的电子烟产品都已经成为犯罪分子们偷盗的对象,其实也不难理解,作为市场上流通的消费品,电子烟都有明码标价,只要进入市场,都属于他人私有财物,盗窃他人财物,肯定构成盗窃罪,但实在是得不偿失。
重要展会活动:
3月25日,去郑州品最强最全最正规电子烟品牌展,长按扫码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