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澳大利亚联邦卫生部长Greg Hunt宣布了一项新措施,禁止进口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烟油。许多公共卫生专家、减少烟草危害倡导者和国会议员反对这项措施,导致该措施被搁置。
然而在接下来的12月,治疗药品管理局(TGA)宣布了最终决定,“进口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和用于电子烟的烟油尼古丁需要医生的处方。这与州和地区法律规定的目前国内限制相一致,即禁止在没有有效医疗处方的情况下在澳大利亚供应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
与此同时,许多与该措施相关的法规和要求仍在确定之中。在最近6月1日举行的听证会上,药品管理局主任兼兼职教授John Skerritt接受了参议院社区事务委员会成员的详细盘问。在向Skerritt提出的问题中,有一些与州和地区烟草许可制度有关。
参议员Eric Abetz问Skerritt药剂师是否会要求烟草执照。“我们一直在与他们的法律人员合作,我们的律师也在与他们合作。我们不相信他们会要求烟草执照;我想你说的是烟草零售许可证。我们认为没有必要这样做。”Skerritt回答。
参议员Abetz进一步追问。“当你说‘不相信’时,你能说‘他们不需要’吗?”然而,Skerritt重申这些细节仍在讨论中。“我们仍在与各州和各地区就无意或其他法律冲突问题进行合作。我不会一概而论。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将与各州和各地区非常小心地解决这个问题。”
Abetz正确地询问了与药房销售不含尼古丁的电子烟有关的法规。“我们正在控制产品中的尼古丁部分。总的来说,这些规定并不适用于实际设备本身。”Skerritt回答说。
“如果这是一个可重复使用的设备,但也可以用于不含尼古丁的产品,这就超出了我们的监管范围。”有一些换弹式的设备,其中尼古丁是内置在设备中,它们在我们的监管范围内。如果你可以用它来制作草莓香精,而且它不含尼古丁,它就不受TGA的监管,”他总结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