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了解到消息,中国香港4月30日起全面禁售电子烟。
值得关注的是,距离禁令实施尚余数日,“烟民”赶买大量存货。
根据香港报的报道,基于不少香港“烟民”开始囤货,有商户销量激增3倍,亦有类似旺角多个商场店铺推出“买一送一”或七折优惠结业清货。一个店主表示,近月的销量激增,每日接触数名顾客查询,平均每人买两至三支,甚至有顾客大批购入15支,月中已售罄所有存货。他亦预期整个4月可卖2000支,因此无惧亏损的风险,再向批发商取货,“有信心月底前卖晒。”
| 香港对电子烟到底是什么政策?
据了解,香港特区政府规定自本周六(4月30日)起,全港全面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及宣传电子烟及加热烟等另类吸烟产品。
早在2018年,香港就准备起草法案计划禁止进口、制造、销售、分销和宣传电子烟。过程很坎坷,从禁止到后面又表示不会禁止ENDS(雾化型/蒸汽型电子烟)。
一直到去年的9月,中国香港才正式宣布全面禁止电子烟,然后10月的立法会,通过《2019年吸烟(公众卫生)(修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全面禁止电子烟等新型烟草产品。(这里注意的是,香港提及的电子烟,是包括含尼古丁和非尼古丁产品)
△ 香港电子烟禁令文件
这正式代表香港从之前仅限制向未成年人出售电子烟,转变为“完全禁止电子烟”。
违规者还可能坐牢。条例草案内容特别提及“禁止进口、制造、售卖、分发和宣传另类吸烟产品,包括电子烟、加热非燃烧烟草产品以及草本烟,同时禁止这些产品在禁烟区内使用。”还规定,违者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香港禁电子烟一个核心是基于安全健康的考虑。当局表示“电子烟及其他新型吸烟产品愈见流行,为市民带来新的健康风险及挑战。而且这些新型烟草类产品均危害健康和制造二手烟”。同时香港还考虑到,一刀切处理,行政成本低,对现有税收无影响。
香港大概有20万电子烟烟民,全港约有三分之一的烟民吸食电子烟,其中还有部分是使用加热产品。
虽然香港电子烟用户不多,但香港作为外贸重要中转站,作为自由贸易港,该法案的通过将可能影响电子烟出口海外的中转功能,会影响到东南亚、北美等贸易市场。
不过大家可以放心,一些情况在香港“转口电子烟获豁免”。那什么情况可以豁免?
1、过境香港而没经出入境检查者;
2、过境物品或航空转运货物,但有关物品或货物在被运出香港前,不可离开飞机、船以及指明的货物转运区。
言下之意,“不得离开”指定区可以豁免。事实上,香港作为自由贸易港,对进入国际物流货物不会行政干涉,也不会征关税,香港码头只是提供免租仓库,因此大多国际物流都会选择在香港中转。数据也显示,香港一年新型烟草出口额超过2亿美金(相当于10多亿人民币,养活了不少香港转口业者)。
但鉴于香港禁止电子烟,海关将负责侦测和截查进口邮包、货物和入境旅客,防止携带电子烟,管理很严格。主张允许进口替代烟草产品用于产品开发,建议允许通过卡车进口此类产品以进行再出口都不被允许,还是要谨慎为主。
看得出,香港全面否决制造、进口、出口、销售电子烟,还禁止携带吸烟产品,基本代表短时港区“电子烟”已经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