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代购微商要紧张了!国家正式出手,元旦开始实施!
相信大家的微信里都会有那么一两个做微商和代购的朋友。打开朋友圈就像打开了某宝,时不时还来点“毒鸡汤”。不过!这样的现象即将有所改观。最近,国家正式出手了!
在经历了五年立法和四次审议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正式通过!将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戳视频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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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早在之前,这部《电子商务法》闹出的动静早已让代购界炸开了锅。
早有兆头:抓住就罚!
前阵子,有个妹纸回国,
仅仅是行李箱中带了三个自用的GUCCI包包,
而其中只有一个是新的,
在过海关的时候就因为“未使用”的理由,
被重罚了30%的税款!
一万多的包包,
光税就交了3000!
而在这两天,
许多代购们的境遇,
更是比这个妹子还惨得多!
朋友圈里的代购出奇地团结一致,他们几乎都在同一时间发布了有关“海关追查消费者身份”的朋友圈。
我们可以从中捕捉到几个重要信息:
1、海关正式开始使用微信app验证海外货品买家信息,把你从头到尾查个遍。
2、海关会随机抽查买家并致电,以此确认买家购买商品的用途,只有在买家表述前后一致的情况下,才将货物放行。
3、价格在2500人民币以上的货物,将不再属于“个人使用”范围,意思就是,我们将不能再使用来自海外的价值超过2500块钱的物品。
另一名代购也发了类似朋友圈↓↓↓
除了上述政策,这名代购还告诉广大国内消费者:
“抓紧囤货吧!海关已经开始动作了!目前各大国际快递都在研究对策,很难!”
在文末,代购还提醒消费者,该如何应对海关的抽查来电,并发出警告:
“不要乱说!”
就连物流公司也坐不住了,纷纷开始给消费者打起了“预防针”,表示大家今年购买的物品,
可能明年再见了…
澳洲的一家快递公司也在第一时间发出了声明,该快递公司表示,自己之前的到货时效承诺不得不在近期调整,
将暂时取消“超时赔付”条款。
在距离2019年还有一段时间的时候,
广州海关就已经发布了相应通知:
随后,就有相关代购收到了海关的“亲切问候”!
而且有消息称,目前广州白云机场海关已经拒绝清关奶粉了…
可能是受到此次法案颁布的影响,
一些之前的天猫国际商店竟然
接二连三倒闭了!
电商平台旗舰店接连关闭
12月27日,
屈臣氏海外旗舰店宣布
停止接单并关闭店铺!
不止是天猫旗舰店,就连屈臣氏在京东的海外旗舰店也是如此。
而且不仅仅是屈臣氏,
LOHACO海外旗舰店也几乎在同时宣布,
我们不干了!
Marionnaud海外旗舰店也举起了白旗,
开始清理库存。
伦敦NewLook海外旗舰店也不堪重负,
关闭了网店。
几乎同时关闭海外旗舰店的,
还有
LuLulun、AHC、Boboli、Annamaet、美士Nutro、Purina、Natura Balance。
在这些店铺“统一告别”之前,
大品牌Macys也宣布,退出网络销售平台,
不再在平台内供货。
这些闭店的店铺对于关店的原因描述地尚显模糊,
有的提到了授权到期,有的则表示是由于运营策略调整,
甚至有的表示,是海关政策问题,
有的,则闭口不提关门的原因。
有网友担心,那从1月1日开始韩国的化妆品、澳洲的奶粉还有东南亚、欧美的代购……还能照常地进行代购吗?
答案是:以后会受到严格的监管,一旦违规最高罚款200万!
划重点:
1、不管是什么代购,都需要营业执照,还要是采购国和中国双方的营业执照;
2、需要缴纳税务,偷税漏税需承担刑事责任。
别以为自己平时在朋友圈里打打广告就没事。从现在开始可多了一个专业名词称呼“电子商务经营者”。
什么是电子商务经营者呢?
按照法律法规上的解释是这样的↓ ↓
直接点理解就是: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上的代购、微信朋友圈里的微商、在直播平台中卖东西的博主,都属于电子商务经营者!
以后将如何管理代购和微商?
1. 必须进行登记
《电商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2. 必须依法纳税
过去的代购和微商都是在朋友圈或是通过熟人介绍,进行私下的交易,很多人都没有履行纳税义务。
但以后,这一情况将改变,《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并依法享受税收优惠。依照前条规定不需要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在首次纳税义务发生后,应当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办理税务登记,并如实申报纳税。
新的《电商法》出台后,不仅进一步规范了电商代购的行为,更是给消费者打造了一个良好的消费环境。
对于作为消费者的我们而言,更是一件好事!
新规将给消费者带来什么?
1. 买到假货的几率小了!
《电商法》实施以后,代购、微信朋友圈卖假货、劣质商品,恐怕不会那么容易了。
随着监管越来越严格,我们买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几率也会越来越小。
2. 电商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平台上卖家的商品有问题,比如奶粉是假的、红酒是假冒的、化妆品是假的等等,那么平台也得承担责任。
这样以后在电商平台买东西,更加放心,更有保障。
3. 严禁“刷好评”、“删差评”
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简单来说就是禁止“刷好评”、“删差评”,否则将面临最高50万元的罚款!
4. 不得无故拒退押金
《电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除此之外,《电子商务法》还涉及时下争论颇多的“大数据杀熟”“共享单车退押金难”等问题。
可以说,以后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就有法可依了。
可以说,这样的新规对于做代购、微商的朋友来说,可谓是影响很大了。
但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也是一种安全保障。让买买买变得更加放心和规范!
注:本文部分内容整理自@人民日报、@明知财经,
记者/编辑:林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