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买48条中华烟邮寄给妹妹当喜烟,被烟草局罚款10080元,违反了什么法律?
违反了烟草专卖法。除了经烟草专卖局允许,任何个人和机构都不允许生产、经营、运输或者超量邮寄香烟。
生产、批发、零售香烟都需要有许可证,运输要有准运证。
邮寄香烟一次不得超过两条,如果超过两条,超过部分按香烟价值的20%以上,50%以下的金额罚款。题主邮寄了48条香烟超过了限量46条之多,按法律规定,被视为无证经营。46条香烟的总值的20%—50%要被作为罚金。
购买48条中华烟邮寄给妹妹当喜烟,被烟草局罚款10080元,违反了什么法律?
对这个问题,先从法律条款上来看一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邮寄、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国家烟草专卖局、邮电部关于恢复烟草及其制品邮寄业务的通知》第二条规定:邮寄卷烟、雪茄烟每件以二条(400支)为限(二者合寄时亦限二条)。邮寄烟叶、烟丝每件以五公斤为限(二者合寄不得超过十公斤)。
也就是说,女子邮寄香烟的行为,主要是违反了这两个法规的相关规定,因此,从法律的角度来看,确实是违法了,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但是,对绝大多数公民来说,他们知道不能私自生产和销售烟草,但对邮寄可能就不会知晓那么多了,如果机械地按照相关规定来执行,恐怕会对女子形成一些利益伤害。毕竟,人家也是首次,且是为了给妹妹结婚所用。如果是贩烟者,根本就不可能邮寄。更重要的,像烟草方面的法规,并不是所有居民都会认真关注的。
所以,在处理上,应当以教育为主,而不能当作贩烟行为一样处理。这样处理,会在广大居民的心理上产生比较大的负面影响。法律的根本目的不是如何处罚人,而是教育人。这名女子,根本不是想去违法,而确实是不知道、不了解烟草方面的法规才违法,当以教育为主。